【导读】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合作举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新余市城区西部毓秀山脚下,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装备精良,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国内一流。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办学要求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根据新学校起始办学“滚动”发展的办学需求,学校决定2014年继续面向省内外公开遴选中青年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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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合作举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新余市城区西部毓秀山脚下,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先进,装备精良,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国内一流。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办学要求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根据新学校起始办学“滚动”发展的办学需求,学校决定2014年继续面向省内外公开遴选中青年骨干教师。
一、遴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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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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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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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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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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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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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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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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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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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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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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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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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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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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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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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8 |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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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5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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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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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
5 |
2 |
2 |
1 |
1 |
2 |
1 |
2 |
30 |
拟计划遴选(招聘)教师30名,用于面向省内外公开遴选招聘。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
坚持既遵循岗位聘任计划,又依据实际考评结果,择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
坚持由北京师范大学把关,由专家考评推荐和地方政府人社、教育部门审核、监督的原则。
三、遴选范围
新增的30名编制用于省内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2013、201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硕士生。
四、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师德高尚,遵纪守法。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的学历。报考初中学段岗位的,须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岗位的,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4、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本科学历应聘者需具有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需具有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不包括2014年毕业的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
6、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省特级教师、省、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省特级教师经北师大专家组考核通过,报市人社、编制同意,可直接聘用。
五、报名方法
1、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符合遴选(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将《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面向省内外公开遴选(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bsdxyfx@126.com,邮箱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学段和学科。
2、参与遴选(招聘)的教师通过初审后,在前来参加面试(试讲)、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
3、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聘任人数的比例不受限制,即学段或学科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人数的多少不影响进入遴选(招聘)程序和产生遴选(招聘)结果。
4、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8月6日24时。
六、遴选程序
1、采取“公示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公示聘任名单→办理聘任手续”的遴选程序。
2、由区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和北京师范大学专家组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由北师大附校在报名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试讲(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3、由北京师范大学专家组通过面试(试讲)方式对参与遴选教师进行考评。面试合格者获得参加笔试资格。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面试(试讲)内容范围为所报学段和学科范围内的教材内容,笔试内容范围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学科的教材知识。
4、市、区人社、纪检、教育等部门对本次公开遴选(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和拟聘结果认定。
5、受聘教师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协议,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6、拟聘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七、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工资待遇。
(二)岗位津贴和生活津贴待遇
1、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2000元;
2、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500元;
3、受聘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000元;
4、受聘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500元;
5、为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1000元;
6、为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800元;
7、为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600元;
8、为市(地)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400元;
9、为市(地)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200元;
(三)其他待遇
1、享有与其它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职称评定、学术活动等方面同等待遇,并享有一定的政策倾斜。
2、教师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平台及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课堂教学竞赛等活动。
3、省特级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免租金入住一套住房6年。如不需此房的,另给住房补贴800元/月。在单位服务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特级教师,其配偶或子女可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解决1名工作岗位。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了解招聘日程安排。
附件:报名表.doc
联系方式:万老师 18079019388 邹老师 18179012266 廖老师 13879023953
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