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新余高新区公共工程审核中心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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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余高社建组字〔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5名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考条件及对象
1.政治条件:遵守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岗位条件:具有高新区户籍;年龄在18-40周岁(1973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
4.优待条件: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3月13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408)集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同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3月22日进行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测试时间:15分钟,测试内容:电子表格应用、文字输入排版、电子邮件收发,成绩80分为合格。交报名、考试、表格费100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和社区业务知识,分值为100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根据招考职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名考生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不足15 人,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决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30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计,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汇总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前5名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入闱,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再次考试区分。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重点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主要采取对拟招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等进行走访调查,并结合与本人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有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确定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新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享受现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报市民政局备案。换届选举期间落选的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经试用不合格的入闱人员,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790-6863169,0790-6860569,0790-6860799
附件: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新余高新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