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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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规定,经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同意,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法官4名,审判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法官、检察官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根据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身体不得有残疾。
(二)具体资格条件
下列资格条件中,学历、工作年限、年龄等均含本级或本数。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
2、法院或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在岗国家正式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专业资格证书,并于2012年3月1日以前在法院或检察院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工作满一周年即可);
3、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表彰或奖励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期限内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它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3月9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公开选调法官单位证明表》各一式两份,本人自荐材料一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不退回)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登记表》和《公开选调法官单位证明表》可上门索取或登陆网站下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江西法院网(http://jxfy.chinacourt.org/),新余法院网(http://xyzy.chinacourt.org/)。
报名时未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最迟于面试开考前1天(2014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相关原件到渝水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和邮寄地址:渝水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1办公室(渝水区仙来新区校园路),电话0790-6213192。
报名电子邮箱地址:baoyu1007@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3月16日9点,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主要面试报考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创新意识和举止仪表等。
(四)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由渝水区人民法院根据面试对象的工作业绩、奖励等情况提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对象不足选调名额时,经研究决定,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取消该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为体检对象。
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渝水区人民法院提出拟选调意见,提交渝水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七)公示、调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渝水区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同等人员待遇。
2、未尽事宜由渝水区委组织部、渝水区人民法院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0790-6241180;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0790-6213192。
曾法官 13627905347;卢法官 13755709536.
附件:公开选调法官报名登记表
公开选调法官单位证明表
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14年2月13日